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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房监控迁移改造项目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pjtime资讯组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公安分局委托,对交警大队机房监控迁移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3JZ002

    2、项目名称: 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房监控迁移改造项目

    3、项目说明:具体见第三章。

    4、报名、查勘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01月14日上午9:00―11:00(过时不候),地点:浦口公安分局后勤装备科(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报名当天,投标单位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达报名现场;报名供应商自行查勘现场并交纳2仟元押金,已报名的供应商如无故缺席竞标,2仟元押金将不予退还。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及符合本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联系人:于海波/18913878050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

    6、付款方式:中标单位进场开工1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审计完毕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二年内付清。

    7、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支付以采购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性文件份数: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9、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01月17日 14:00至14:30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参与谈判。

    10、谈判时间、地点:2013年01月17日14: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58140087 ;  地址: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及接收人:刘磊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58311896;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财政局    邮编: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481958216886。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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