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采购监控设备项目的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监控设备 | ||||||||
预审公告: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采购监控设备征求意见的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ZYZFCG(2012)069 |
公告日期: |
2012年9月18日8时25分 | ||||||
行政区划: |
资阳市 |
采购包个数: |
1个 | ||||||
采 购 人: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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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中国境内注册,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7、投标人应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8、(针对高清红外摄像头、高清录播控制系统)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应取得生产厂家销售资格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注:上述1-5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 ||||||||
标书发售方式: |
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http://www.zyjyw.cn/),购买操作详见网站“办事指南”。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2年09月18日08时30分00秒到2012年09月24日18时00分00秒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投标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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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12年10月10日11时0分 | ||||||||
投标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09室(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日期: |
2012年10月10日11时0分 | ||||||||
开标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09室(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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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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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
十、采购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29016 十一、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209室 联 系 人:(采购文件咨询)王先生 (审核工本费及保证金的缴纳)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传 真:028-26630937 邮 编:641300 电子邮件:ZYSZFCGZX@163.COM | ||||||||
其它内容: |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注册登录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操作方法及程序详见“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未通过工行企业网银交纳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填写并提交转款信息(电汇、转帐等方式),由操作人员审核 3、为确保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信息安全,中心拟在电子招标系统试行期截止后,统一实行工行企业网银转帐交纳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请拟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尽快办理、开通工行企业网银。 | ||||||||
备 注: |
工本费网上转帐时请核对帐户情况(户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307488309219501010,开户银行:资阳市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投标保证金网上转帐时请核对帐户情况(户名: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307488309026431514,开户银行:资阳市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费凭证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后及时到中心采购科领取。 请务必注册登录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