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凯电子”)于2009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0944200056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09年6月27日,有效期三年)。
2012年公创凯电子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创凯电子近期收到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25%降为15%;同时企业可以凭批准文件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到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创凯电子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的顺利通过,充分反映了深圳市有关部门对公司多年来经营成果及科技创新成果的认可,公司也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大重点科研项目业务开发,不断努力创新科技,创造更多的科研成功及技术专利,力争为社会增添更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