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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公安分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9-1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旅顺口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L2012010

    二、招标内容:

    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一批                   

    (详细内容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内容中含有的电脑及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需具有近两年(2009年-2011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三份,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09月07日起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2012年09月21日报名截止,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09月27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09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2年09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十、招 标 人:旅顺口区公安分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响              电  话:0411-84350800-8009

    传    真:0411-84359600(自动)电子邮箱:dldd_lx@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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