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SZC2012-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人民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人民医院
三、采购项目:嵊州市人民医院病区音视频监控系统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报名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视、音频处理经验;为保证系统正常使用维护,外地供应商在当地须有维修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5日下午五时止;报名地点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报名时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七、保证金: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交纳3000元谈判保证金(现金或银行汇票,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谈判时须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09:30止。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09:30。
十、谈判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一、联系人:张女士 倪女士 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