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武财采计[2012]154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WHCSIMC2012-01049Z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城市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 购 内 容: 城市视频监控设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做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且: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并具有工信部通信管线施工资质,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采购人所在区域总代理商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售后服务分支机构。
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有关事项:
1、询价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9月19日起至2012年9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第五条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明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档)到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后领取询价文件。如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恕不接待。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下午15:00时前(14:3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
送达地点: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3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会议室)。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优惠服务等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送达。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账号:投标人应于2012年9月24日下午15:00时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账户: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账 号:879158-080101040008848
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汉口支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电话:027- 85396708
招标机构: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3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9室
联系人:陈文静、刘国奇 联系电话:027-59526505,59526506
传真:027-59526507
监管部门: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27-85733902
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