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C政府采购2012-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采购项目:越剧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周边监控系统设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谈判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和经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25日下午五时止;报名地点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室政府采购部。报名时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七、保证金: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交纳1000元谈判保证金(汇票、现金、转帐、电汇)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以入帐为准)。谈判时须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09:30止。
九、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09:30。
十、谈判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一、联系人:张女士 倪女士 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 9月18日
艺术中心智能系统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