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武财采计[2012]1448号计划函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2-3100
二、采购内容及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LED大屏幕 |
38.8m2(允许有5%左右的差距) |
2 |
视频处理器 |
1套 |
3 |
拼接处理器 |
1套 |
4 |
显示屏控制系统、软件 |
1套 |
5 |
IPAD和中控系统 |
1套 |
6 |
蓝光播放器 |
1台 |
7 |
控制电脑 |
1台 |
8 |
备品备件 |
1套 |
9 |
安装材料 |
1批 |
10 |
配电系统 |
1套 |
11 |
安装支架 |
1套 |
12 |
安装测试工具 |
1批 |
13 |
其它与系统相关的配套材料与软件 |
1批 |
注: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从事LED显示屏生产、安装、技术服务的生产商;
2、投标人所投LED室内全彩显示屏产品必须具备“3C”认证证书、 FCC产品认证证书、ROHS认证、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LED显示屏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4、同一品牌的产品按报名顺序只接受第一个报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近两年(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国内具有单块显示屏面积大于25m2的室内小于等于P3全彩色LED显示屏制造与安装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原件);
6、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当地有常驻机构,以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工商注册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件,非独立法人的提供原厂授权证明);
7、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武汉市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于2012年9月6日起,携带上述第三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2年9月13日9:30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长青路45号武汉建设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13日9:30时在长青路45号武汉建设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七、联系 人:赵雪莉、吴峰
联系电话:027-82794909、82774315
传 真:027-82776817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