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杭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上杭县原中央苏区县乡镇中心校和初中校多媒体配备项目设备采购与集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和拍招[2012]32号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招标设备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 |
▲液晶短焦投影机 |
台 |
44 |
2 |
▲交互式电子白板 |
块 |
44 | |
3 |
▲视频展台 |
台 |
44 | |
4 |
商用台式计算机 |
台 |
44 | |
5 |
▲中控 |
个 |
44 | |
6 |
有源音箱 |
套 |
44 | |
7 |
多媒体钢制讲桌 |
张 |
44 | |
8 |
推拉式组合绿板 |
块 |
44 | |
9 |
辅材及安装 |
套 |
44 |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前打“▲”设备的,需提供样品各一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所投货物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制造商或法人经销商。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有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一经投标视为对以上(3)和(4)的情形做出了声明。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投合同包项下货物应在其经营范围以内),税务登记证;
③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
④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明确须提供原件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随带备查。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30个日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系统集成)、调试(投标人可提供更短交货期)。
交货地点:上杭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初中校,共44所项目校。
五、付款方式:货款由业主统一支付,设备全部运送到履约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2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5%;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并通过售后服务验收后2个月内付清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付款凭中标商所在地开具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5日-2012年9月21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标书送达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招标设备一览表设备名前打“▲”设备(液晶短焦投影机、电子白板、视频展台和中控)样品各一件(共4件),在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展演示,供评标用。
十、投标地点: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本公司三楼招标大厅。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三、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四、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通过上杭县政府采购网(http://lysh.fjzfcg.gov.cn)通知,敬请关注。
十五、招标机构: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364200
电话/传真:0597-3998598/3880068
联系 人:梁女士、黄女士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账 号:35001697307052500224
E-mail:fujianheyuan@163.com
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