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委托,对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12-31
二、招标内容:
A包:灯光设备 1批;
B包:音响设备 1批。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内容中的笔记本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灯光控制台、扬声器功放系统、扬声器吊装系统、调音控制系统、音源播放器、无线系统、测试软件和设备可以提供进口设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灯光设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品制造商;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份(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音响设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扬声器及功率放大器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份 (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5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上述所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0月24日13:00时~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0月24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忠金 电 话:0411-86867182
传 真:0411-86867182 电子邮箱:hongyu2715933@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