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学院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2】197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学院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2-122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视频监控系统一套
(数量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8)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二级以上安防资质;且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9)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网络摄像机、监控中心管理平台、IP SAN存储及NVR设备、拼接屏、线缆、机柜、服务器、UPS设备等)的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且网络摄像机、监控中心管理平台、IP SAN存储及NVR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主要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二级以上安防资质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请于开标前送达,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证书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拟投标人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报名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商行宜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149059090000006004,(请在进账单摘要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 ,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
8、8、如网上报名,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为不同帐号,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意分清,以免混淆,造成退付时的麻烦。汇款后分别将汇款单传真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未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上述传真,恕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联系人:易微婕 左芳梅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