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东阳市财政局[2012]1145号、[2012]1143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东阳市广播电视台音响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DYCG2012-20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规格及参数 |
1 |
音响设备 |
一批 |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参数 |
2 |
设备 |
一批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标一: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均可参加。
标二: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均可参加。
2、标一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音视频系统工程100万以上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3、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集中发售:
1.发售时间: 2012 年8月13日至 2012 年8月30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捌仟元整,标二柒仟元整。
投标方应于2012年8月31日11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0904906143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31 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31日14时30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东阳市政府采购(www.dyzfcgw.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东阳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张跃俊马骥 赵国炳 联系电话:0579-86627434 8664878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东 阳 市 广 播 电 视 台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