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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室外显示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8-09 作者:pjtime资讯组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室外显示屏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室外显示屏系统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2-2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3983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915024、65910924-842、845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室外显示屏系统维护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43.6万元/年

    采购内容:

分包号

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第一包

(BJJQ-2012-201-01)

WR―I型、WT―I型室外显示屏维护(点阵式共17块)

人民币54.4万元/年

第二包(BJJQ-2012-201-02)

QS―I型、QS―II型室外显示屏维护(点阵式、复合式共34块)

人民币108.8万元/年

第三包(BJJQ-2012-201-03)

YSY―I型室外显示屏维护(点阵式共38块)

人民币121.6万元/年

第四包(BJJQ-2012-201-04)

ST―IV型、ST―V型室外显示屏维护(嵌入式、复合式共47块)

人民币150.4万元/年

第五包(BJJQ-2012-201-05)

ST―I型、ST―II型、ST―III型、ST―VI型室外显示屏维护(点阵式共92块)

人民币294.4万元/年

第六包(BJJQ-2012-201-06)

上端系统维护

人民币59.6万元/年

第七包(BJJQ-2012-201-07)

室外显示屏市政工程维护,主要包括机箱基础、检查井、市政工程管线、配电箱及箱内设备、配电箱的杆具及基础

人民币30.4万元/年

第八包(BJJQ-2012-201-08)

室外显示屏维护项目工程监理

人民币24万元/年

注:“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不得仅对一个分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08月08日起至2012年08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9月0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09月0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室(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庞妍、吴明杰

    联系方式:010-65915024、65910924-842、845

    传真:010-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http://www.bj-procurement.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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