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佛山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视频及语音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C073HG07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视频及语音监控系统采购
三、采购预算:4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DLP大屏、视频及语音监控系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必须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8月27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9月1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时间: 2012年9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 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 1656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0757-8296381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