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普与台湾鸿海就资本合作条件的谈判中,鸿海提出把对夏普主体的注资比例从当初的9.9%提高至20%左右。夏普一直对提高注资比例面露难色,但金融机构对夏普提供援助的条件是夏普与鸿海的资本合作关系成立。夏普将在考虑这些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接受鸿海的条件。
夏普和鸿海与今年3月27日就展开资本和业务合作达成了基本协议。当时的计划是鸿海在2013年3月之前,以每股550日元的价格取得夏普股票,进而成为持有夏普约9.9%股权的第一大股东,注资额原定为670亿日元。
鸿海在向夏普提出提高注资比例的同时,还提出将最初协议规定的夏普股票取得价格在550日元的基础上进行下调等。由于最近夏普股价已经大幅低于原定当时价格,因此鸿海要求下调至与市价接近的200日元左右。配合注资比例的扩大,鸿海方面还可能提出向夏普派驻董事。
如果注资比例达到10%以上,鸿海就将拥有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这样一来,鸿海对夏普经营的影响力将会加强,因此夏普对鸿海注资比例超出9.9%一直持反对态度。
不过,作为增加援助的条件,日本的银行要求夏普尽快敲定与鸿海之间的资本合作计划,同时明确提出改善财务状况和振兴业绩的道路。在夏普的主要交易银行中也有观点认为,应该将鸿海的注资比例提高至20%左右,以保持一定的资本实力。
由于液晶面板和电视业务的业绩复苏缓慢,继2011财年之后,预计2012财年夏普仍将出现大幅亏损。因此股价也持续表现低迷。8月上旬,夏普社长奥田隆司明确表示“注资条件不会改变”,对此,鸿海则表示双方已经就变更注资条件达成协议,两家公司在主张上的分歧浮出水面。
在7月之前,鸿海根据3月签署的协议,已经向生产液晶面板的夏普旗下界工厂的运营公司注资660亿日元。目前持有该公司37.6%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