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组织招标采购,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CZB―12052
2、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3、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和售后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事故记录(包括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在杭州市或周边地区(行车里程100公里以内)设有长期服务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20天内在杭州市设立服务机构,且该服务机构具有与合同设备相适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条件: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2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205室(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2)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交资料: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9月12日下午1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9月12日下午1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9、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仟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银行汇票、同城市银行转账支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帐 号:33001617935050003940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1-85163630,传真:0571-85173262。电子邮箱:zjhc888@163.com。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联系人:姚长鸿,联系电话:0571- 85372606,传真:0571- 85372618。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