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河口区体育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河口区体育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8日下午17时30分(正常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2年8月10日下午15:00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72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2]182号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河口区体育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18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 备注 1 高清网络红外球 台 6 见附件 2 高清红外网络枪机 台 21 见附件 3 交换机、显示器等设备 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安全防范工程三级以上资质。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谈判保证金:拟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于谈判之前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可交纳现金、电汇等,但谈判保证金必须到账后我单位财务出具保证金收据(无保证金收据取消谈判资格)。不按时交谈判保证金的,取消谈判资格。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中途弃标、投标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谈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调试完毕且无其它争议,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每周周一和周五两天无息退还。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度,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以自然人的身份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报名人必须与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为同一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PDF版。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546)3631057 3658998
传 真:(0546)3631057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胡女士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