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就“2012年海关总署指挥中心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0722-1261-FE611WJO
二、项目名称:2012年海关总署指挥中心系统集成项目
三、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建立覆盖全国海关的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的指挥中心,构建一套以远程视频为主的综合性多功能、多媒体交互式、平战结合的指挥平台。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一) 视频监控系统 1套 详见第四部分 海关指定项目现场 1.到货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四周内完成设备的备货。 2.安装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要求:在设备到货后45天内完成。 (二) 视频指挥系统 1套 (三) 语音调度系统 1套 (四) 综合管理平台 1套 (五) 大屏显示平台 1套 (六) 视频集中处理平台 1套 (七) 音频集中处理平台 1套 (八) 相关配套设备 1套 (九) 30KVA UPS电源 1台 (十) 音视频布线 1套 (十一) 应用系统开发 3项 (十二) 指挥控制台 1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系统集成商。投标人需提供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保证所提供设备及配件为设备原厂商原产正品)及三年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其中,语音指挥调度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工信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采购人整体采购项目或为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其他条件:
(1)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壹级;
(2)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一层103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9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梅豫家、姜磊
联 系 电 话:010-64204343
传 真:010-64204400
开 户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帐 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