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发布第4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包括苏宁易付宝、网易宝在内的95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许可证”,至此央行共发放196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值得注意的是,第4批牌照的业务类型中首次出现了数字电视支付业务。
所谓电视支付是指用户通过操纵电视遥控器办理银行卡支付业务。这将为电视购物和视频点播业务提供支付手段,而电视商城则有可能成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支新增力量。业内人士认为,电视支付业务如能成功落地并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将成为新的金融自助支付渠道。
实际上,康佳和TCL等家电厂商在去年就已经推出了具有银联支付功能的智能电视,而对于电视支付被纳入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一事,企业普遍反应冷淡,认为这一业务在两三年内仍处于培养阶段,难以进入主流支付手段的行列,也不会影响几年后的支付格局。TCL集团驻京品牌副总监凌迪表示,虽然对于用户来说,电视支付进入门槛较低,使用简单,但要解决其中包含的诸多问题,则需要多个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比如银行、工信部、软件企业、硬件厂商等。
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认为,电视开发大多基于开源的安卓系统,系统漏洞较多,而针对智能电视的安全软件发展相对滞后,因而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电脑支付仍是主流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