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卫生局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2012]第2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控中心项目
三、采购内容 :液晶拼接屏、图像控制器等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
3)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要求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采购人核验,具体品目详见技术分册产品清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承担过类似项目,并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设备生产厂家在湖北省设有售前、售后服务部门,所投产品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能及时解决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2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八、谈判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30整。
九、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7月16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联
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王 琼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网 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