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2-105
2、项目名称: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标项一(总园):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总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应采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本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是在杭州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总园出入口、室外活动区、教学楼、活动室、多功能厅楼、周界等处安装监控摄像机76台,在校园周界围墙安装主动红外对射探测器33对,建成一套监控与报警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系统。
标项二(府新分园):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府新分园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应采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对原有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在府新园区室内外重要活动区域安装监控摄像机26台,建成一套重点区域全覆盖的监控网络,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安全防范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电视墙、录像机、报警主机、摄像机、报警探测器、电脑、监视器、交换机、光端机、UPS、专用硬盘、电源、线材、辅料等。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已取得浙江省安全防范设计施工资信等级贰级以上资质证书,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20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4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8月7日上午11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8月7日上午11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联系人:余洋、徐佳;联系电话:0571-85085458、85085411,传真:0571-85085458;杭州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联系人:羊靖文、张英,联系电话:0571-85152790、85150432。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