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委托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2】36号),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常信乡电子屏设备的招标事宜。为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标的时间、地点:
项目名称:电子屏设备
招标编号:HLZC [2012](公)招字第36号
交付标的时间:8月5日前
交付标的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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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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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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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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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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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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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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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寸液晶拼接显示单元 HD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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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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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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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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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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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10000点室外单红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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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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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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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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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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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5室内单红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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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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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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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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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国内注册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招标文件所需其它资质授权等要求证明。(必须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初审及索取领书时间、地点:
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分(节假日除外),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财税中心后楼二楼)
答疑时间: 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下午3:00时整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投标人现场领取,外地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售。
《招标文件》索取联系人:王文玲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951—8071367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3:00时整
开标地点: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王文玲 电话:0951—8071367
七、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马 丁 张敏芳0951—8081505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王生贵 杨银丽0951—8071389
八、本次采购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贺兰政府门户网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