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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6-1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道路监控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道路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HBZLT-2012-031

    二.项目内容:道路监控 数量:1批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678.65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含有智能交通产品,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一级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一体化高速球机、一体化高速枪机、光端机、硬盘录像机)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7、投标人必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投标货物的本地化服务。如投标人不是本地企业,必须具有在本地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8、投标人2009年以来具有不少于2个路口道路交通监控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用户反馈意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投标人可在2012年6月11日起至2012年7月2日9:00时到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2年7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王利华

    联系电话:027-8539565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联系电话:027-85733902

    联 系 人:胡佳康

    电话/传真:027-85492633/027-8549260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邮编:430015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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