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摄像机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219号(总第211号)
二、采购项目:
标段 项目主要内容 数量 项目要求 交验期 交验地点
A 摄像机、数码相??一批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B 办公机具 一批
三、投标单位资格:
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四、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六、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18日下午15:30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时所提供企业资质及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7010112011010000077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联系人:李川
联系电话:0372-3387742
报名电话: 0372-3387726
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