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贺州市城市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城市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电子显示屏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城市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电子显示屏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2货字98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如有分标也可就其中某一分标单独报价。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至本中心帐户(见本公告第七条),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报价。若为现金存款,须附纸说明退回帐号并加盖公章,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回延迟。若为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6、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建行账户)。
7、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与本中心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774-5137812,以便办理退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⑤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⑥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请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传真至或邮寄至本中心,逾时将拒绝接收。
3、选择邮寄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以邮寄收到的时间为准,若逾期送达则视为无效。投标单位若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厅网(www.gxcz.gov.cn)、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www.hzzfcg.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政务中心4楼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人:苏贵波 电话传真:0774―5137827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2、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贺州支行
账号:622357721203
3、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贺州世纪支行
帐号:20325701040006968
4、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账号:2104380529219516503
采购单位:贺州市城市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 期:2012年6月8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城市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电子显示屏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ZG2012货字98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价格(元) | |
1 |
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
屏体面积 10.138m2 (W4.8m*H2.112m)
屏体解析度 实像素281600点
平均功率 400W/ m2
最大功率 1000W/ m2
平均无故障时间 ≥10000小时
使用寿命(50%亮度) ≥10万小时
模组均匀性 <5%
盲点率 <0.0001(小于万分之一);
推荐最小观看距离 3m
灰度等级 单色256级
显示颜色数 16777216
亮度控制 100级
显示刷新频率 >360HZ(保证画面在摄象机录像时候无抖动)
帧率 60HZ
驱动方式 恒流驱动
扫描方式 1/8扫描
供电方式 AC220V/50HZ
控制方式 与计算机监视器同步
对地漏电流 <2mA
数据传输 AMP6安普超六类网线传输
系统工作环境湿度 10%―90%RH
系统工作环境温度 -20℃~+50℃
系统操作平台 WINDOWS(98、2000、XP、Vista、7)
控制距离 国标网线传输距离为100米;
多模光纤传输距离可达300米,
单模光纤传输距离可达10公里。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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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交货期: | |||||
投标单位(全称 ): (盖 章) | |||||
联系人: |
电话: | ||||
备注: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售后服务
(1)按厂家承诺进行;(2)免费送货上门;(3)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排除故障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4)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5)提供终身维护。(6)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保修期内提供12小时内现场上门检测维修服务;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两天内派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质保期:货物六个月内有严重故障包换新机,1年免费保修。
4、交货地点:贺州市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5、设备安装后,按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如检定不合格的产品,免费更换,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单位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单位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性能参数指标必须满足,否则竞标无效。评标时,若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询价小组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