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
联系方式:0533-3011182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中润大道与西五路路口南中国银行三楼
联系方式:0533-3811252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数字会议
发言表决系统和音响显示系统工程 ZBJZ201225
四、采购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技术大楼数字会议发言表决系统和音响显示系统工程,包含主要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五、受邀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数字会议发言、表决系统、视频自动跟踪系统(要求与数字会议发言、表决系统采用同一品牌)、智能录播系统、投影机显示系统、液晶显示升降器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液晶拼接显示单元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数字会议发言、表决系统、视频自动跟踪系统还应提供原厂三年质保函原件;液晶拼接显示单元还应提供原厂二年质保承诺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2012年6月8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678109621
电话(传真):0533-3811252 邮箱:sdqlzb2012@163.com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