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立柱式电子屏项目
公告期限:2012年6月25至2012年6月27日
询价时间:2012年6月27日下午14:30时至15:30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2]164号
二、采购内容:立柱式电子屏,数量、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详见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三、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二)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四、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五、报价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开元大厦二楼)
六、其它事项:
1、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若发现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该品牌型号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2、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如因供应商不按要求报送或自身对项目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理解不当造成的报价与实际差距过大,视为废标。
3、如果供应商报价承诺表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等内容有误或未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该报价承诺表按废标处理。
七、 联 系 人:韩女士 齐女士
联系电话:(0546)3631057 3996622
传真电话:(0546)3631057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