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顺市公安局的委托,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对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电脑显示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电脑显示器采购
谈判文件编号:QYZBZC2012-145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LED电脑显示器采购(有关详细信息请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具体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次采购限价: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叁佰贰拾元(814320元)。
二、各标段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6月13日截止到10:00),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商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3日10时前。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谈判时间: 2012年 6月15日 13 : 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财务室
银行汇款:接收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鑫银支行
帐号:0186200001000000011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号
联 系 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024-5781972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项目联系人:孟庆华
联系电话: 024—57681412;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