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双立柱P10LED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安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稿时间:2012-05-22 阅读次数:30)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双立柱P10LED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广播电视台双立柱P10LED户外全彩显示屏采购安装
标段划分:1个
项目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前
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内容:包括钢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屏体供应、安装,装饰,综合布线等(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钢结构和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屏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项目完成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显示屏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商授权的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安装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生产厂家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5.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5月23日8:30――2012年5月30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建湖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请直接从建湖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凡涉及修改及补充说明,均以建湖招标采购网公布内容为准。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廖启栋
联系电话:13815550208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兆标
联系电话:13961998807
传 真:0515-80623339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