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控系统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118号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序号 |
系统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品目1 |
1 |
正版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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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控平台软件 |
1 |
含系统集成 | |
3 |
服务器及存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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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
1 |
省级监控中心大厅综合显示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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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络及安全接入设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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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房机柜设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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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坐席设备(含坐席工作台、电脑、打印机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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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队省级监控中心装修装饰工程 |
1 |
含UPS电源和空调 |
注:本项目共有二个品目,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品目进行投标,但每个品目不得拆分,否则作无效投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品目1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 ),品目2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 ),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品目1投标人提供监控平台软件、服务器及存储授权书;品目2投标人提供大屏综合显示系统授权书)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品目1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证书或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机动车远程审验监控管理系统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提供影印件);品目2须具有省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二级以上(含)资质。
4、品目1投标人,2010年以来,必须至少有一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控系统”地市级项目业绩,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意见。
5、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逐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如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骑缝章的请带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6、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提供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9、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10、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11、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可于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22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有效年检后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有效年检后社保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有效年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品目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证书或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机动车远程审验监控管理系统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品目2省级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二级以上(含)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小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张志伟(行财处),赵海深(车管处),科技处(贺超)
联系方式:0731-84068079,84068229,840680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联 系 人:左丽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