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8日(周一)在浙江省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55号恒元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启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6596.89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1/3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2.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4.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89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89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4.76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1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曹中先生、陈一民先生、顾峰先生做了述职报告,对其在201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2年4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的肖浩、章丹雯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