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新型的户外广告载体的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已悄然兴起,成为城市户外广告新的亮点,备受关注。LED户外电子显示屏本是点缀着勃勃生机的城市、提升城市档次和品位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可现在这种不可或缺的元素渐渐成了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承受之重。
LED户外电子显示屏,以色彩亮丽、图像清晰、信息量大等特点深受广告传媒业界的推崇,给市民带来海量商品信息外,随之而来的便是无休止的噪音污染、光污染、视觉干扰等一系列问题,LED户外电子显示屏逐渐成为一把双刃剑,而这把剑却越来越偏向于刺伤周边的市民们。
一个个光鲜亮丽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的广告“挑逗”着每位过往路人的购买欲,给人带来无限遐想的同时也让周边商家、路人感到厌烦。除了噪音让人诟病以外,市内LED电子显示屏忽明忽暗的画面切换所造成的光污染、视觉干扰也让市民深恶痛绝。对开车经验有经验的司机师傅会自觉避开这些显示屏,但对于那些偶尔路过的私家车主或新手来说,可能影响会大些,如果被显示屏幕吸引注意力,晃了眼,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出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难以界定,车主往往就付全责。往往这些安放有LED显示屏的商业楼往往与居民区只有一街之隔,晚上或明或暗、花花绿绿的画面切换,透过居民的窗子照进来,一闪一闪,影响正常休息。越来越多的住户抱怨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又会被显示屏发出的强光袭扰。
业内人士称,商家通过在LED电子显示屏上做广告,其目的是让更多市民知晓商家宣传内容,扩大知名度,如果音量减小,市民们不会关注到显示屏内容,势必会影响到广告效果,降低显示屏亮度,晚间的宣传效果又会减弱,广告公司无法达到商家的要求,对于广告公司来说,会流失更多的客户资源,所以在不能影响市民生活的同时,要确保商家宣传效果,两者很难兼顾。但商家利益已经损害了市民健康,两者博弈时,是牺牲市民健康为代价从而提高六安GDP,还是以民为本尊重民意为第一要义进行行政决策,成众多市民内心的期盼。
据了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监管,涉及到环保、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单位。
目前我国对光污染治理尚无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处理还缺乏一定的执法依据。针对市民投诉,只能要求商家尽量将显示屏亮度调至柔和状态,把扰民行为降到最低。
业内人士建议,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设置应考虑尽量远离城市主干道,且在交通繁忙路口不得设置。同时应考虑控制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明亮度、播放时间和画面播放节奏,并规范电子显示屏的大小,尽可能减少其对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更多的需要行业自律,在获取利益的同时可顾及到周边市民的感受,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