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公安派出所内部监控系统及安装项目予以采购。为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非本省投标人必须通过安徽省公安厅技防办公室资格验证;
4、提供两项以上10万元(含)独立完成的类似安防工程成功案例。
二、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在保质期满后1年内付清。
三、安装地点、工期: 本项目分布在10个施工地点:黄山公安分局、甘棠所、耿城所、园区所、太平湖所、谭家桥所、焦村所、乌石所、仙源所、新华所。本采购项目必须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的开始以合同内规定时间为准)。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1、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方各项要求,参与投标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履行采购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2 年5月14日1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2年5月14日10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九、其它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太平西路(原法院大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13955972881
附件:项目要求及采购清单
一、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售后服务要求:不低于3年的免费质保期,提供不低于3年的免费上门服务,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三、采购清单: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监控摄像机
三星SCV-2080RP
30
台
2
视频线
sywv-75-5(128编)
3750
米
3
电源线
RVV2*1.0
3750
米
4
Q9头
60
个
5
监控专用电源
12V 40A开关电源,监控摄像头集中供电专用
9
个
6
硬盘录像机
大华DH-DVR1604HE-T
1
台
7
监控专用硬盘
ST31000524NS (1T)
1
块
8
总计:
金额大写:
注:投标报价包括辅材、安装调试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