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浦口区珠江小学委托,对 室外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2JZ035
2、项目名称:浦口区珠江小学室外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浦口区珠江小学室外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工程一项。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4月 24 日上午9:00(过时不候),到浦口区珠江小学,参加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请携带U盘,如有图纸,拷图纸用)。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报价。联系人:张主任,电话:13337723378
5、供应商必须在2012年04月27 日下午13:30-14:00,向谈判小组递交报价产品的显示模块样品一块,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等均需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后将由采购人对样品封样,供验收时比对、检测。递交地点: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室。未按要求送样的将作为无效报价。
6、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04月27 日下午13:30-14:00,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拟报价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报价,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
电话:025-58311896 传真:025-58311896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