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下列设备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LZC2012-016 招 标 编 号:HGZB-LY-2012-005
二、采购内容:
标段划分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标段一 |
LED电子显示屏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32套 |
标段二 |
商用双网隔离台式电脑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54台 |
笔记本电脑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台 | |
A3复印一体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9台 | |
激光多功能打印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台 |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台 | |
针式凭证打印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4台 | |
数码相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39台 |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投标段,可任选1个或2个标段投标。
交货地点:标段一: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指定的各乡镇财政所;
标段二: 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 50万元以上(含 50万元);
3、投标人具有安装屏幕显示系统的实力,即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仅要求“标段一”投标人提供);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纪录;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年检合格的社保登记证;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LED电子显示屏”和“商用双网隔离台式电脑”和“A3复印一体机”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所投全套设备三年保修服务承诺书;
7、“商用双网隔离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国家电器效能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雷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办法: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各投标单位可从以下网站下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http://www.lyztb.net/。文件名为“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电脑、显示屏等设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电子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提供以下证件: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③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仅要求“标段一”投标人提供)。④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LED电子显示屏”和“商用双网隔离台式电脑”和“A3复印一体机”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所投全套设备三年保修服务承诺书彩色影印件(原件须装放于投标文件正本)。⑤“商用双网隔离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国家电器效能与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雷认证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开标时对①②③的原件④⑤的彩色影印件进行检查,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者,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八、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地点: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下列单位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北正北路正宜园小区6栋4单元301室
项目联系人:林文
联系电话:0731-83600190 13808498817
采购人: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
联 系 人:刘英
联系电话:0731- 83601071 13973174800
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3601371 传真:0731-83601370
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83601097 传真:0731-836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