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委托,对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金山站二队监控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本项目分2个独立包件,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或2个包件进行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12-148
2、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金山站二队监控房改造项目
3、 招标内容:
包件一:机房改造等
包件二:大屏幕系统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和内容)
4、 项目地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指定地点
5、 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6、 竣工状态:经有关部门一次验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参与包件一、包件二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两个包件报名: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除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包件一:机房改造等)
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
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包件二:大屏幕系统改造等)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的具有专业从事显示屏设计生产的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持有显示屏的CCC产品认证证书;且通过IS09001:2000LED电子显示屏质量体系认证;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包件一:机房改造等需提交
1、 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包件二:大屏幕系统改造等需提交
1、 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包件一、包件二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4月20日起至2012年4月26日,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包件一800元/本、包件二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会议室
六、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
包件一:2012年5月10日上午10:00时前
包件二:2012年5月10日上午10:30时前
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会议室
八、开标会时间:
包件一:2012年5月10日上午10:00时
包件二:2012年5月10日上午10:30时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上海市申滨南路666号
联 系 人:张颂
电 话:021-31366666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200063
联 系 人:朱彬
电 话: 021-62445138/13501633782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 binz@live.cn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