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平安海安”技防四期(南莫政府)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
文件编号:HAZC-(2012)竞字第0092号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安电信局垫资集成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与电信局签订合同,向电信局供货、提供质保和售后服务等,电信局根据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公安局与采购中心作为合同见证方。
(二)招标内容:
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光端机
(详见招标书)。
(三)交货日期: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四)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留合同总价的10%做为质保金,在服务等得到良好保证的前提下,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交货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
三、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2年5月4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传真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5月8日下午2:00起-2:30止(北京时间)
五、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5月8日下午2:4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 0513-88897064(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吴振 0513-88968909
信息发布网站:
http://zfcg.haian.gov.cn/hazfcg/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