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洛阳锦华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投影仪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2]060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教育局的委托,组织的公开招标洛阳锦华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投影仪项目因故招标失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现采取询价方式重新组织采购,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2]105-1号
二、采购项目:洛阳锦华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投影仪。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免费登记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2-04-18起至2012-04-24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04-26 15: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