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相关代表出现在庭审现场。图/中新社
■iPad商标纠纷案追踪
昨(29)天,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当庭并未宣判,并且向原告被告双方询问了是否愿意和解。苹果和唯冠的代理人均表示需要请示原被告双方才能决定是否和解。
庭审现场
双方针锋相对激辩6小时
昨(29)天上午9点,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开庭。广东高院在审理现场之外,还在3个法庭进行视频直播,供记者及公众旁听,满足旁听需求,同时还在其官方微博进行了直播。作为案件原告一方的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提出了三项上诉请求,具体包括: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苹果方面向法庭提供了9份证据,深圳唯冠则提供了7份证据。但是双方均以对方提供的不是新证据而提出异议。
从上午9点到中午12点半,再从下午2点半到下午5点,6个小时的庭审当中,原告被告双方律师针锋相对,火药味颇浓,法庭一度要求双方律师作答与回应问题的语气要平和一些。不过二审并未在庭审当天出结果,广东高院在昨天庭审结束后,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庭审很激烈,双方代理人也是寸步不让、针锋相对,案件的许多事实和证据需要合议庭仔细判断,无法做到马上宣判。
辩论焦点
1、合同的签署者是不是深圳唯冠的人
双方此前包括此次二审争论的一个“源问题”在于,当时签署的iPad商标权转让包不包括深圳唯冠所拥有的内地市场所有权。
据了解,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分别是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子公司。其中,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商标的注册。2009年底,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公司与唯冠方面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署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协议。而当时代表唯冠方面与英国IP公司谈判并且签署协议的麦世宏的身份则成为双方争论焦点。
苹果方面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证明iPad商标转让合同当时的签署者麦世宏是深圳唯冠的员工。
深圳唯冠则表示,麦世宏当时是台湾唯冠的法务代表,其签署的协议只能代表台湾唯冠,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都是独立的法人,谁也无权处置对方的商标。
2、谈判邮件能否成为证据
苹果方面认为,深圳唯冠代表唯冠集团与英国IP公司之间通过电子邮件达成的邀约和承诺相当于建立了合同法律关系。苹果方面还请出一名叫做鲁滨逊的证人在法庭上表示,2009年8月至12月间,他代表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主要通过电子邮件与深圳唯冠公司的袁辉谈判。
深圳唯冠则认为,所谓的电子邮件本身已经有特别提示,不具有约束力,所以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达成的协议对深圳唯冠没有任何约束力。深圳唯冠还对证人出庭的时间不符合规定和证人是上诉人一方的工作人员为由,提出异议。
苹果下周三或推iPad 3
苹果公司昨天向部分美国媒体发出了3月7日发布新品的邀请函。外界普遍猜测,苹果将推出iPad3。苹果公司发言人拒绝就此置评。
关于iPad商标权纠纷一事会否影响到iPad3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发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按照苹果一贯的做法,新品首先会在欧美发售,登陆中国将会有两到三个月的延后,苹果应当会在这个时间差内,与深圳唯冠解决好iPad商标权权属问题。如果在没有解决之前,在中国大陆市场“强推”iPad新品的话,苹果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苹果诉唯冠一审败诉
2010年6月,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 唯冠方面购买了中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5日作 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