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道,荷兰法院裁定苹果iPhone4S没有侵犯三星专利。不过法院没有裁定iPhone4S前任产品、iPad2是否侵权。
荷兰海牙法院认为,苹果iPhone4S没有侵犯三星的关键3G专利。苹果不需要针对专利支付给三星专利费,因为这些专利已经包括在三星与高通的授权协议中,苹果iPhone采用的是高通芯片。因此法院认为,三星在本案中的专利权已经被使用过。
2011年4月,三星通知苹果和高通,在三星授予高通的专利技术授权中,苹果没有包括进去。不过荷兰法院认为这是不真实的。高通获得了三星的关键专利授权,协议条款中写明它适用于高通的任何客户。
这些专利于2009年获得,时间上先于iPhone4S推出。因此,针对苹果存在疑问的专利无效。不过,早先的iPhone和iPad是否有效就不清楚了,它使用的是英特尔或者英飞凌的基带芯片。荷兰法院会给苹果机会,让它证明自己没侵权。
另外,三星要求禁售苹果产品也被驳回。法院文件中写道:“三星无权要求禁售、召回、销毁苹果产品。这会给继续协商以获得授权的各方带来不合适的压力。”
根据与UMTS3G标准有关的专利协议,三星有义务向苹果公平、合理、非歧视授权专利。法院不认为苹果在与三星协商时存在不合理行为,因此没有理由禁售产品。
去年十月,海牙法院曾作出相似判决,只是当时并未弄清iPhone4S上的三星专利权已经被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