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首南中学采购舞台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2年3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鄞州区首南中学采购舞台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12221G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 |
设 备 名 称 |
数量 |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
一 |
舞台机械系统 |
1批 |
详见第八部分 |
灯光系统 |
1批 |
详见第八部分 | |
舞台音响系统 |
1批 |
详见第八部分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其他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中国音像协会认定的工程企业资质贰级(须同时含舞台灯光、音响和机械专业)及以上。
(2)中国演艺设备协会认定的综合技术能力贰级(须同时含舞台灯光、音响和机械专业)及以上。
(3)中国舞台美术学会认定的综合技术能力贰级(须同时含舞台灯光、音响和机械专业)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200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剧场舞台工程业绩(含灯光、音响或机械)。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及竣工报告原件备查。
3、对原产地在中国境外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并且在货物交付时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海关完税的税单原件供业主核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 4月5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子包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7日14时00 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
八、开标时间:2012年4月17日14 时00 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
十、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帐 号:81014101302093045
十一、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二、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16楼
电 话:0574-82818938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zhouhuajun_0014@163.com
联 系 人:王燕 周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