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手机品牌厂宏达在2010年首度控告苹果侵权案,上周末ITC完成终判。另外宏达在2011年8、9月二度控告苹果侵权案,预计要等到今(2012)年第三、第四季才会完成“初判”,而“终判”则可望要等到2013年的第一季。
宏达去(2011)年分别于8月份,在ITC及德拉瓦地方法院控告苹果公司的麦金塔计算机、iPad、iPhone侵权,而在9月于德拉瓦法院控告苹果侵害计算机硬件装置与软件服务等4项专利。这两项判决初判,预计在2012年第三季、或第四季完成,而终判恐怕要等到2013年第一季。
不只宏达控告苹果,苹果也在去年再度紧盯宏达是否侵权。苹果于2011年7月二告宏达触控屏幕操作方式等5项专利,预计该项案件判决初判在2012年第三季或第四季完成,终判则要等到2013年第一季。
法人则预期,以过去苹果与Android互控官司,以及各家iPhone与Android手机成品所呈现的设计风格来看,苹果仍占有一定的优势,惟宏达不是没有扳回的机会。
在宏达的基本面与营收展望方面,根据该公司日前法人说明会的财测预估第一季营收650~700亿元,而2月工作天数较1月份增加天数还不多,预计其3月营收才可望回到合理水平;法人预计宏达3月份单月可望超过300亿元新台币。
此外,在毛利率以及营益率方面,法人预计,因为新旧机种交替且费用减少有限,预估宏达的首季毛利率约25%,营益率约7.6%,分别较去年第四季下滑约2、5个百分点。并预估单季税后获利季减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