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2-CG-018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摄像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 |
货物
名称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推荐品牌
及参考价 |
供货时间
要求 |
1 |
摄像机 |
产品类型:高清闪存摄像机;
传感器类型:Exmor R CMOS;
传感器尺寸:(1/2.88)英寸;
最大像素:665万;
光学变焦:10倍;
数字变焦:120倍;
实际焦距:f=3.8-38mm;
等效35mm焦距:动态模式:26.3-263mm(16:9),32.2-322mm(4:3);
静态模式:26.3-263mm(16:9),32.2-322mm(4:3); 最大光圈:F1.8-F3.4;
滤镜直径:37mm;
镜头盖:有(电动);
液晶屏尺寸:3英寸;
液晶屏像素:约92万;
液晶屏描述:16:9模式触摸屏;
取景器描述:支持;
摄像性能:人脸检测,笑脸快门;
平稳缓慢拍摄(录制音频时)、双重录制; 防抖性能:光学防抖(增强模式);
夜摄功能:支持;
对焦范围:3.8-38mm;
快门描述:1/6-1/10000秒;
最低照明度:3流明(low lux模式),0流明(使用夜摄时);
白平衡:自动,预设(一键式,户外,室内(触摸屏))
白平衡转换; 曝光控制:逆光补偿、自动背光修正;
麦克风:内置变焦麦克风;
扬声器:支持(内置S-Master技术的立体声扬声器);
闪光灯(摄影灯):支持(红眼减弱)(热靴插槽);
录音设备:立体声录制,立体声回放,5.1声道录制;
存储介质:MS/MS PRO记忆棒/SD/SDHC/SDXC ;
存储容量:≥96GB ;
录制格式: HD: MPEG4-AVC/ H.264;STD: MPEG2-PS;
图片:JPEG ; 录制时间:5.1声道:
AVCHD 28M(PS):约475分钟 AVCHD 24M(FX):约560分钟 AVCHD 17M(FH):约765分钟 AVCHD 9M(HQ):约1345分钟 AVCHD 5M(LP):约2320分钟 STD HQ:约1390分钟 2声道: AVCHD 28M(PS):约480分钟 AVCHD 24M(FX):约565分钟 AVCHD 17M(FH):约775分钟 AVCHD 9M(HQ):约1370分钟 AVCHD 5M(LP):约2405分钟 STD HQ:约1435分钟 静态影像:相当于1230万像素(4672×2628),(16:9);
相当于920万像素(3504×2628),(4:3); 相当于330万像素(2112×1584),(4:3); VGA尺寸(640×480),(4:3) ; USB接口:USB2.0/AV接口 ;
HDMI接口:Mini HDMI接口 ;
其它接口:外部麦克风输入接口、耳机接口 ;
耗电量:1.9W(默认录制模式/默认录制介质) ;
电池类型:锂电池 ;
其它性能:机身内部充电、快捷启动、一键刻录DVD 、支持风燥减弱;
电源电压要求(AC电源适配器/电池):8.4V/ 7.2V; 拍摄像素(拍摄静态图像时):最高约1230万像素; 其它特点:带x.v.Colour功能 ;
外观颜色:黑色;
质保要求: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
1部 |
13000元/部
推荐品牌:
索尼、松下、佳能等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
备 注: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
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13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代理资质或销售授权。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采购需求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第三中学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传真下列材料(本中心会员单位的,只需要传真第5项材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交易员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报价函;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除外),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寿招发〔2011〕3号)。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2年2月29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3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监督股)
(三)传真号码:0564-4227642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余继承(寿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64-4227161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2月24日
附表 寿县第三中学摄像机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12-CG-018(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包
号 |
货物
名称 |
要求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
参数
响应
情况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供货时间承诺 | |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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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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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投标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