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日前在评论全国多个城市下架苹果iPad时称,在案件没有最后定论之前,实行处罚或者下架的行动略显仓促。
刘春田认为,唯冠要求苹果停止使用“iPad”的请求没有不当之处,但是在目前侵犯商标权这个案件没有最后定论之前,实行处罚或者下架的行动可能是仓促一点。
刘春田还表示,如果说双方都在注册这个领域来PK,那么谁先申请,谁就获得注册的先机。如果在市场上说一家只是注册而没有拿到市场上销售,而另一家尽管没有注册但实际上有市场销售,而且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它面对一个在法律手续上获有商标权的行为,实际使用具有更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