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新乡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招标[2012]001号
二、项目内容:其中治安监控系统安装覆盖8个乡镇(区),乡镇监控中心7个,监控探头130个,智能卡口2个、电子警察1个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信息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备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由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6日-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韩女士 13938722511 0373-5595956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信息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2月27日上午0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八、招标(采购)人:新乡县政法委
九、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新乡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或工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