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2001年6月和12月
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6年
苹果在英国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将台湾唯冠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以台湾唯冠胜诉而告终。
2009年12月
苹果用3.5万英镑获得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不过唯冠科技称,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归属于其唯冠科技公司所有。
2010年2月
苹果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的所有权利。
2010年8月
唯冠因金融危机破产,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1年2月
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而这也是双方第一次正式交锋。
2011年12月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
2012年2月
唯冠科技在上海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售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