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的多位行业资深法律界人士都认为,此次二审苹果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其中,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向记者表示,“从统计学来看,二审对于一审的改判率是非常小的。但是一些知识产权案件,铁定败诉的一方往往还是上诉,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为自己腾出和原告争取和解的机会,或者在和解的成本方面进行谈判。”
记者多次联系苹果诉讼代理人杨浩,他均表示不便评论。获悉,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将于本月29日上午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肖才元表示,苹果公司总是声称要保护知识产权,但是在包装优良的外表下,却公然做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事情,必须依法付出侵权的代价,而绝不可因自己的超强经济实力在中国大陆谋求超国民待遇。
封杀行动
不过让苹果始料未及的是,在2011年底苹果深圳案件一审败诉之后,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开始与唯冠方面联系,希望唯冠提供iPad商标被侵权的证明,以对苹果的侵权行为进行工商查处。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和江苏等地的工商局开始对销售iPad的直营店和经销商介入调查。肖才元透露,更多地区的工商局正在密切关注此事,并向其了解相关侵权细节。
威海下属的乳山市工商局一名邵姓工作人员向本报确认,在去(2011)年年底获知苹果败诉案之后,已于2011年12月28日,开始对下属的乳山市包括苏宁在内的iPad经销店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平板电脑”为由,进行了相关产品的查封。“但是,在2月5号,得知苹果公司将要进行第二次上诉之后,我们开始撤封了所有的iPad。目前还在等待终审的判决。”乳山市工商局表示会分两步进行查处,若苹果公司终审败诉,还将继续对所辖区域内的iPad产品进行全面查封,若苹果胜诉,当然也将会销案。据悉,在威海市区,工商部门也对iPad经销店进行了调查。
同时,公开信息显示,近日,深圳唯冠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禁售令,要求在上海地区禁售有苹果iPad商标的产品。
在iPad销售渠道遭全面封杀的同时,如果终审维持了原判,苹果公司除了要对唯冠进行巨额的商标侵权赔偿之外,可能还会面临巨额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根据易观国际的数据,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三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苹果公司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经达到了108亿元人民币。若二审败诉后,工商局对iPad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据记者了解,早在苹果一审败诉之前,北京西城区工商分局曾因iPad商标侵权问题欲向苹果公司开2.4亿元的罚单,主要是因为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的西单大悦城苹果店就位于西城区,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罚单被暂时压了下来。记者致电西城工商局欲求证,其工作人员均以不知情拒评。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表示,“北京属于政治中心,对于美国这个超级大的企业进行查处容易被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而在深圳或者郑州这些地方,由于苹果与富士康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要进行查处,会牵扯到太多的利益关系,很难运作,所以在小地方开始查封比较容易。”
曾经的世界三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的唯冠集团,由于2003年与当时早已负载累累的摩托罗拉合作,试图进军家电领域,受到摩托罗拉的制约,坐失包括平板电视在内的市场先机,业绩也一路下滑。对正处于债务重组期的深圳唯冠来说,iPad商标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对于案件的最终结果,我比较相信双方能够在寻求利益的平衡点去和解。”而此前,市场人士评估这次和解的金额会达到百亿量级,不过也不排除苹果败诉后,考虑更换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