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消息,针对苹果代理律师日前发布的律师函,深圳唯冠今天也发布声明进行回应。深圳唯冠表示,苹果的律师函存在大量不实陈述,已经严重侵犯了公司及关联方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声明称,金杜律师事务所在香港高院尚未就iPad商标权做出正式宣判的情况下,妄下结论,违反了中国律师法规的律师应有职业道德。
同时,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也发布了一份说明函,就上周五在iPad商标维权会上所说“唯冠深圳公司对出售iPad商标一事毫不知情”的说法作出说明。
杨荣山表示,“我本人得到下属的报告内容,均是指出是台北唯冠的iPad商标,我的认知里从来就没有出售中国大陆(iPad)商标的事。”
他还表示,“我所说的深圳唯冠不知情就是指我本人、唯冠深圳董事会及管理层、资产监管费均不知道有出售唯冠深圳iPad商标这件事。”
2月20日,新浪科技获得一封。在律师函中,苹果指出,“深圳唯冠对商标转让毫不知情”等言论失实,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iPad中国商标转让。
律师函中显示了深圳唯冠参与iPad商标的过程,并列出了一些细节。比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国内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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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和大象的较量——iPad商标争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