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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关于长宁区中小学校门视频监控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2-15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委托,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长宁区中小学校门视频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

    采购编号:ZC20110187

    项目名称:长宁区中小学校门视频监控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对长宁区中小学校门口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完善。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包件,(“第一包:“19所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和“第二包:“22所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各包件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对其中任意部分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供应商应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符合相关行业强制性要求;

    4、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22日(9:30—11:00, 13:30--15: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定路327号1503室(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13日(周二)上午1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6楼会议室)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盖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复印件;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一项)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原件验核后退回。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缪锐

    电话:021-52930229*814、52930230*801

    传真:021-52930229*810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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