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为期4年,2009年2月1日开始,执行到2013年1月底。政策实施期间,有十大类家电产品列入下乡补贴范畴,凡购买下乡补贴产品的本省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可享受补贴数量为2台(件)。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三年来,我省累计销售下乡家电808.4万台(件),销售金额达200亿元。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和热水器是最受农民欢迎的下乡产品。
据了解,家电下乡的产品补贴标准有了变化,即对产品的限价进行了调整。其中,彩电调整后的限价为7000元,落地空调的限价为6000元,各类产品最高补贴额为520元。